以虚构“以房养老”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房屋抵押,然后恶意利用公证、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产;以帮助老年人高价拍卖手中收藏品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委托其代为拍卖,骗取“拍卖费”“手续费”......这些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出现,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年8月23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召开“涉养老诈骗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对该院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犯罪主要类型、案件特点进行介绍,分析案件高发原因并提出相关防诈建议。
据了解,年至今,北京二中院共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21件,涉及被害人人数众多,罪名集中在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主要有“养老服务”诈骗、“保健产品”诈骗、“收藏品”诈骗、“投资理财”诈骗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等5种类型。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收藏品诈骗案中,被告人艾某招募闫某等人充当话务员,通过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给被害人拨打电话,冒充某收藏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可以高价回收被害人的收藏品,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陆续以需要交费办理回收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证明等为由,骗取多名老年人余万元。
诈骗类型多样的背后,反映出近年来养老诈骗案件的作案方式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趋势,诈骗分子组成犯罪集团,形成黑色产业链,各环节分工明确,流程化完成诈骗行为。多数案件中,被告人或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或以老年人群体为作案目标,通过投放广告、举办线下活动等方式接近老年人实施诈骗行为,陌生人作案特点明显。部分案件中,犯罪分子精确瞄准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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