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拍卖”精准诈骗老年人余万元
北京东城区检察官起底涉老诈骗手法
记者张昊黄洁
“五星麦穗33张,每张3.5万元;五星水印每张1.35万元;错版每张元……共万余元。”
这份粮票“藏品”估价来自一家免费“鉴宝”、受托拍卖的公司,是其诈骗活动中的一环。
高某某、王某某等在北京注册运营的4家“国际公司”经营“拍卖”业务,针对老年人精准实施诈骗,余名老年人先后受骗,诈骗金额达余万元。
近日,该诈骗团伙又一成员被法院一审宣判。《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采访了案件主办检察官、该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汪珮琳。她向记者还原了案情和诈骗团伙作案手法,同时提出堵住漏洞的社会治理建议。
繁华商业楼暗藏诈骗活动
年7月至年12月,高某某与王某某等人,利用他人身份成立3家拍卖公司,先后取得拍卖业务行政许可。公司注册地在北京郊区,实际经营地选择在核心区繁华地段的商场和商业楼里。
拍卖公司里有“电话业务员”“经理”“鉴定师”等角色。业务员通过上线提供的电话,联系寻找有意将收藏品拍卖的老年人,称免费鉴定,高价拍卖,邀请老年人来公司。
当老年人带着“藏品”到达公司后,业务员热情接待并由摄影师拍摄藏品,交由“鉴定师”鉴定、估价。
“藏品”都被鉴定为“珍品”,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诈骗团伙诱惑老年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制造有保障、合法交易的假象。
汪珮琳向记者介绍案情时,展示了该案中部分作为证据的“藏品”、公安机关起获的“话术本”、 犯罪团伙成员相互配合,骗术环环相扣。让老人误以为收藏品极具价值后,诱骗老人“按比例”缴纳较大数额的“佣金”或以缴纳委托费、服务费或保证金等,然后让老人们带“藏品”回家等消息。
此后,诈骗团伙继续以“转海外场”“转精品场”寻找海外买家、高端买家,缴纳海关关税、武装押运费、“速通卡”办理费等话术诱骗钱财。当被问及拍卖情况时则采取“拖延战术”。
年7月,王某某因不满利益分配脱离团伙,又伙同他人在北京市朝阳区成立某国际贸易公司,继续以同样的套路实施诈骗,26名老年人被诈骗共计余万元。
“有多少骗多少”成通用手段
汪珮琳向记者展示了公安机关对部分“藏品”物证的权威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这些所谓价值连城的花瓶、字画为仿制品,邮票、粮票等“藏品”价值仅为8元至元不等。汪珮琳说,这也是犯罪团伙让老人把“藏品”带回家的原因,他们看中的是老人手里的钱。
案件办理过程中,汪珮琳发现有几位高龄老人受骗,这让她的心情十分沉重。
诈骗团伙针对老年人的心理和生活习惯精心策划,除了从事拍卖业务的行政许可外,还有热情贴心的“服务”。例如针对老年人的出行习惯、发送短信,附上公司地址和公交路线。
“业务员说,有多少钱,先交多少钱。‘其他的我先借给你,等拍卖了还给我。’”
“对方发来一个并不清楚的拍卖现场视频,然后告诉我,藏品流拍了,要加钱转精品场或海外场。”
“检察官,如果后续这些公司真的把我的藏品拍出去了,请保障我的民事合法权益,把钱要回来。”
……
在办案过程中,一些被害人如是告诉汪珮琳。这些老年人大部分认为自己的“藏品”真的很值钱,少部分人抱有投机心态。有的被害人甚至在这个团伙控制的多家公司反复被骗。
汪珮琳介绍说,“有多少骗多少”“一次不成分多次骗”成了犯罪嫌疑人的通用手段。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段聊天记录显示,在“上司”指导下业务员让老年人提取定期存款。
据汪珮琳了解,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手法诈骗案件发生。有的诈骗分子甚至使用“一箱钱”做道具,谎称是“收到的定金”,增加诈骗成功概率。这些“钱”只有表面几张是真币,下面全是白纸。
从未真正办过一场拍卖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时,除王某某的公司还在运营外,另3家公司已人去楼空,存续时间仅为半年至一年,大量证据已被销毁。
最初,汪珮琳看到这些案件时,感到“证据不太好”。
团伙成员均使用虚假的姓名,他们要求老年人用现金或指导提取现金进行交易,再编造“换开收据”等理由将收据收回。老年人大多使用老年机甚至座机,使用智能手机的不多,很难留下录音、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事后很难提供证据。
此类犯罪资金流转隐秘,借用他人名义设立的账户,骗取钱款后快速转移,犯罪数额、资金去向难以查清。
审查逮捕阶段汪珮琳见到犯罪嫌疑人后,通过大量工作,摸清了诈骗团伙成员的心态,也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打下基础。
经过证据补强和梳理,检察办案团队将涉案金额从余万元补充至余万元,积极追赃挽损万余元。针对追赃挽损线索中涉盗窃罪的案件线索进行移送,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检察办案团队积极联动检察技术部门通过鉴定结果使大量“零口供”嫌疑人被转化,该案取得全部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效果,同时依法对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部分被告人建议法院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自年5月以来,检察机关已先后对涉案诈骗团伙成员20余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4人先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到八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两万元到9万元不等。
行刑衔接进一步堵住漏洞
老年人往往爱好收藏或家里有些“老物件”,但他们不具备鉴识专业知识,更不了解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则。而汪珮琳注意到,涉案的4家“拍卖公司”中,有3家都有拍卖行政许可。
汪珮琳发现,此类案件中拍卖公司大多具有行政许可,成为被害人视他们为正规公司的“背书”。
“有的案件中,犯罪团伙的诈骗犯罪事实已被认定,这些行政许可还在存续,甚至这些涉案公司都还在正常存续。”汪珮琳说,打击养老诈骗不能止步于末端,更要畅通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渠道,推动加强行业治理、社会治理。
汪珮琳说,东城区检察院将以该案为契机,开展拍卖行业许可、监管及收藏品诈骗类案的调研,试点畅通行刑衔接渠道,确保违法犯罪实体得到及时清理整顿。
被精准诈骗的老年人个人信息从哪里来?如何有效推动拍卖行业监管?记者留意到,此类案件仍留下许多问题等待进一步揭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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