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删除“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办事流程
(一)、什么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人员。(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①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②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办事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2、镇街民政办初审后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申请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档案材料一并报区民政局审查
3、区民政局对符合申请带病回乡条件的,医院对申请人档案内原始病历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
4、医院对申请人的病情是否符合带病回乡的病情进行鉴定,并将经检查合格后的医学鉴定表报区民政局
5、区民政局科室经办人初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及局长审批
6、报市民政局审核后,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通知
(给战友们看看,他们会感激您)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