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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请记得转给家中老人

来源:收藏 时间:2023/4/4

编者按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宜昌市有关工作要求,枝江市决定从年4月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一系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的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打着“养老”幌子非法集资等乱象及隐患。

“枝江政法”现开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重点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反诈知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保驾护航。

最高检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

典型案例

6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彰显了检察机关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立场。

据了解,今年4月,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部署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最高检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既是落实专项行动部署、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全社会尤其是老年人警示养老诈骗犯罪手段、普及识别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的重要方式。

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分别是:曹某铭集资诈骗案,戴某平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许某燕集资诈骗案,叶某亚、纪某波等人诈骗案,夏某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许某桥、鲍某康等人诈骗案。6件典型案例覆盖了投资养老产业、预定养老公寓、销售收藏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代办“养老抚恤金”等多种养老诈骗典型手段,涉及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涉养老诈骗相关罪名。

“这6件典型案例既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惩治养老诈骗犯罪过程中依法能动履职的实践做法,又全面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基本要求。”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从严惩治,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的主基调;要依法惩治以养老为名进行的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把握金融活动特许经营的基本原则;要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检察办案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全面惩治各类养老诈骗犯罪,斩断黑色产业链条;要针对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做实做细释法说理工作;要结合办案协调开展整治规范工作,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所有在办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面形成对养老诈骗的从严惩治态势;进一步加强溯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针对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监督领域,特别是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预防犯罪宣传教育的实效,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期为大家讲述案例三、案例四。

案例三

许某燕集资诈骗案

——以亲情关怀、溢价回购手段向老年人集资诈骗

亲情关怀溢价回购集资诈骗认罪认罚追赃挽损

年5月,许某燕冒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博某商贸有限公司,专门以“退休、有闲钱”的老年群体为对象,组织员工将低价购买的纪念币、邮票等物品渲染成具有艺术价值、收藏价值的收藏品,诱骗老年群体购买并承诺一年后溢价20%回购。为骗取老年群体对公司的信任,许某燕等人采取了诸多包装手段:一是租赁、装修经营场所,统一员工着装,并虚假宣传“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全国连锁经营,产品合法合规”,伪装成正规经营的假象。二是频繁组织公司员工到老年人经常聚集的小区、公园、菜市场等场所,以免费分发鸡蛋、洗衣液等方式,配合虚假宣传,获取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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