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拍卖”动辄上百万元,“暗中交易”背后利益环环相扣……在影视节目中,这类片段在普通观众看来新鲜刺激。殊不知,你看到的这些“诱惑”,背后真的“水很深”……
你听说过“文物拍卖诈骗”吗?
近些年来,假借拍卖实施诈骗的现象屡有发生。
年,“刘某”在珠海市委托他人制作虚假网站、制订话术单、“培训”员工进行诈骗准备。他们以虚假的“皇室贵族公司”为幌子,介绍皇室贵族公司“历史悠久、实力雄厚”。
取得“客户”信任后,再虚报藏品价格,诱导他们接受拍卖并支付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拍位费”,后制造虚假的拍卖过程、流拍等假象骗取他人钱财。
上述案例,就是一起典型的“套路拍”诈骗案件!
在“套路拍”中,犯罪嫌疑人“包装”出一个表面光鲜的虚假公司,制造财力雄厚的假象,使用各类话术,以鉴定费、展览费、图录印刷费等借口多次骗取数额较大的费用,最后以“流拍”等理由告知事主钱款无法返还,或直接抛下空壳公司逃之夭夭。
线上搜索找拍卖,谨防套路骗钱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警方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正联合对这类案件进行严厉打击查处。
打击文物犯罪,人人有责。
专家提醒:鉴定文物需要找正规、专业的文物鉴定机构。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就是受国家文物局和广东省文物局批准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咨询鉴定的试点之一。目前,每周二免费为市民提供陶瓷、玉器、书画、杂项及中国古钱币等五类物品的鉴定咨询服务。
-正规拍卖企业不会事先收取鉴定、展览、宣传、运输、图录印刷等“服务费”。
-委托拍卖前,可先了解清楚拍卖企业是否具有“文物拍卖许可证”,或在国家文物局“公共信息服务”栏获取全国文物拍卖企业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的,应当有5名以上取得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发给的文物拍卖许可证。
若发现被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年来,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联合省内公检法等部门完成多宗涉案文物鉴定工作。
尤其自年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更取得了显著成绩:协助破解多宗盗窃案、诈骗案;已开展涉案鉴定批次,鉴定物品总数件,确认文物件,含珍贵文物26件。
筑牢文物“保护网”,打击文物犯罪,我们共同努力!
毕嘉琪
关雨晴
何志豪
由广东省文物鉴定站提供
毕嘉琪;关雨晴;何志豪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f/3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