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元/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暂据此保底封顶。
该政策已于年1月开始执行,那么当前长沙市社保缴费是怎样?我们一起来看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暂定上限为元,下限为元。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相关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湘人社规〔〕2号),从年1月1日起,全省用人单位(含原费率过渡试点企业、国有农垦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6%,职工(雇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暂定上限为元,下限为元。缴费比例:1%(单位0.7%,个人0.3%)。相关政策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长人社发〔〕6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按照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政策暂定延长执行至年4月30日,若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缴费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不保底封顶。缴费比例: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分别为0.4%、0.56%、0.8%、0.96%、1.2%、1.6%、1.92%、2%。相关政策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长人社发〔〕6号),工伤保险行业费率继续按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的现行费率执行,即一类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0.4%、0.56%、0.8%、0.96%、1.2%、1.6%、1.92%、2%执行。政策暂定延长执行至年4月30日,若国家、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注意:年5月1日起《长沙市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浮动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具体费率以各单位实际情况为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在元/月和元/月之间选择。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20%。相关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元/月和元/月之间选择任一整数为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待基准值发布后缴纳。▼
来源:长沙发布、长沙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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