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年至年间,被告人艾某等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虚构并冒充“某收藏品公司”“某拍卖公司”“收藏家协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推销、回收收藏品及办理“拍卖资格证”“回收证明”等为由,骗取数十名老年人钱款共计人民币万余元。
下面我们来一起拆解这个“收藏品拍卖”的诈骗“套路”。
1.精心挑选作案目标
骗子以某收藏品公司的名义拨打骚扰电话推介收藏品,如果对方有藏品,则称其公司可以预估价格,联系拍卖公司高价回收;如果对方没有藏品,则称其公司出售字画等藏品,如购买公司会帮忙寻找拍卖公司高价回收。这个过程中,骗子将有收藏品的老年人作为重点作案目标,多次给这类客户打电话回访,假意表达关心,为施展骗术制造条件。
2、设下高利诱惑陷阱
骗子向客户谎称其公司已与拍卖公司沟通,并虚构了非常高的预估价格,告知客户需要提供发票。因为这些客户基本上都没有发票,骗子称其公司可以帮忙办理,但前提是要购买一件产品成为公司“会员”。如果客户同意,骗子则将其低价购进的产品以高价卖给客户。
3、分饰多角施展话术
欺骗客户购买产品成为公司“会员”后,骗子则继续虚构拍卖公司、收藏家协会等单位,冒充上述单位工作人员联系客户,告知拍卖还需“拍卖资格证”“回收证明”等手续,需要通过其办理,办理费用很高,但如果购买其他藏品可以减免部分费用。实际上,这些都是骗子敛财的幌子。
通过以上方式,老年人被诱骗高价购买了大量的“收藏品”后,骗子对所承诺的“高价拍卖”“高价回购”以各种理由敷衍了事,多名老年人意识被被骗后报案。
法院判决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被告人具有诈骗老年人财物的情节,酌予从重处罚。对于其他量刑情节,依法予以考量。据此,二中院以诈骗罪判处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责令艾某依法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说法
近年来,老年人的投资理财需求不断增长,很多老年人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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