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初审环节审核不过被驳回的案例有很多,大多数商标常常因与其他商标近似被驳回。随着商标的申请量与日俱增,商标近似的情况也层见叠出,但多达22件近似商标的案例却不多见,今天为大家带来一个商标复审答辩胜诉案例,通过巧妙答辩帮助与22件商标近似的“东方收藏”商标顺利过审。
案例回顾
申请人在第38类指定服务上注册申请的“东方收藏”商标被知识产权局驳回,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由图形和汉字“东方收藏”构成,黑色长方形的中间是横向排列的汉字“东方收藏”,其中汉字“东”为繁体字。引证商标1-22虽然都含有“东方”二字,但其他文字部分与图形部分各不相同。
申请商标中的“东方收藏”是申请人东方收藏(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企业商号,其中“东方”是指中国,汉字“收藏”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个是指收藏品,另一个是收集保存的意思,同时“收藏”也表达了是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引证商标1-22含义各不相同,差异显著,根本不构成商标近似。
与本案相似的商标案例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举证如下:
另有:
二、申请人名下的其他类别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足以证明申请商标“东方收藏”已经过大量的宣传使用,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三、东方收藏成立于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金银制品、邮票、钱币、玉石、书画、瓷器、名表等文化收藏公司。现以上海为中心,在20多个城市成立了运营中心,员工总人数已超过人。东方收藏将收藏、投资与馈赠融为一体,通过电视媒体、报纸、专卖店销售、网络购物等形式为广大收藏爱好者提供最具收藏投资价值的精品,不仅展现了优秀中国传统文化,更促进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经过多年的精心运作,东方收藏在电视购物行业已位居前列。公司成立专门送货服务系统,为藏友提供一对一东方专送服务。此外,东方收藏于年7月正式创办《东方收藏》杂志。
四、申请商标已经具有高度知名度与信誉度,应予以肯定和支持。
五、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对商标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东方收藏”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东方收藏”商标复审答辩一案我们能够看出,如果一个商标在初审中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答辩中提交大量商标使用和推广过的证据,为我们的商标注册铺平道路。正如“东方收藏”商标在注册之时,已经进行了大量宣传、获得了多项荣誉,打下了不小的知名度,纵使是与22个商标相似,商标局也依然同意将该商标予以初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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